购物卡回收、购物卡的制作成本比较高,而且通过回收的方式还能够让材料避免浪费,所以循环利用再出售自然就可以避免成本资金浪费,在环保以及节约能源方面会有很好的优势,避免旧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影响,能够达到更绿色环保的效果。很多人手里的购物卡根本就用不上,平时在生活当中可能就会浪费了,通过回收的方式能够更快速的回笼资金,避免造成资金浪费的情况。
除了实名制以外,《意见》还指出,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(含)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(含)以上的,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,不得使用现金;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,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。
2011年5月底,针对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问题,央行、监察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了《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》。2011年11月23日,就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为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小额支付服务市场创新的客观需要,商业预付卡市场发展迅速。
公司福利发放简便,持卡员工可以在合作商户自由挑选物品,将购买物品的选择权完全交给了员工;固定金额,每张购物卡都含有固定的金额,避免市民在使用时超出预算,尤其是家长给孩子生活费,避免现金不安全,不放心等的缺陷;灵活便捷使用,持卡人可以把购物卡卡转赠他人,无论谁是持卡人,都可在商户使用。
《意见》指出,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、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,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,发卡人不得挪用、挤占。
代理他人购买记名预付卡的,预付卡机构应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,在对被代理人采取前款规定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,还应当登记代理人身份基本信息,核对代理人有效件,并留存代理人有效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。